嵇德武

2021-07-01      7559


嵇德武



嵇德武,男,江苏淮安人,中级律师,2006年7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专业,毕业后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现任安徽弘大(合肥)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、副主任,合肥市律师协会理事。

一、相关经历

2008年毕业后于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2015年获中级律师职称,2016年6月作为律所优秀骨干律师选任筹建安徽弘大(合肥)律师事务所,后任安徽弘大(合肥)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、副主任。

二、获奖情况

2010年被阜阳市司法局、阜阳市委、市政府信访局授予“阜阳市涉法信访先进个人”;2011年参评的《李某敲诈勒索案辩护词》荣获阜阳市律师优秀代理(辩护)词评比刑事类一等奖;2015年度阜阳市首届律师辩论赛中荣获“优秀辩手”;2015年代表阜阳市参加安徽省律师辩论赛荣获“优秀辩手”;2016年被阜阳市司法局评为“全市优秀律师”;2020年获合肥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(第一期)“演讲达人称号”;2021年获“安徽省合肥市消费律师团优秀律师”称号;2024年获得中共合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“优秀共产党员”

三、社会职务

曾担任阜阳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司法制度研究中心研究员、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团员、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团员、合肥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成员、阜阳交通广播电视台《与法同行》节目普法嘉宾、安徽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《真实事件》栏目普法嘉宾。

四、专业领域

嵇德武律师自从业以来,共办理了数千件民商事、刑事、知识产权及婚姻家事等各种类型的诉讼案件。2019年代理阜阳中院审理的孙XX故意杀人案,经两次发回重审,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;2022年代理海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袁XX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,二审改判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并判处缓刑;2024年代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李XX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处死刑,在安徽省高院二审改判为死缓。

近年来先后担任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中共临泉县委、临泉县人民政府、临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、阜阳市医疗保障局、阜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利辛县力强建材有限公司、安徽金泉集团、阜南县安达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、阜阳市理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、阜阳市宏业冷轧带肋钢筋有限公司、阜阳市博晖建材有限公司、阜阳市锦龙混凝土有限公司、合肥国祯置业有限公司、安徽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安徽大山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、安徽阜阳华伟建筑机械租赁安装有限公司、界首秦皖置业有限公司、安徽香美汇食品有限公司、安徽豪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、合肥刻凡食品有限公司、安徽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、安徽宏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、安徽万杉高科有限公司、阜阳季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、安徽吉尼生物制品科技有限公司、颍上县御鼎商砼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单位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。

在嵇德武律师的支持带领下,安徽弘大(合肥)律师事务所以及其所带领律师团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,深耕省会合肥并辐射全国,认真负责的对待每一位客户及每一个案件,坚持以真诚态度为客户化解纠纷、解决问题,维护每一位客户合法权益。

联系电话:13956782620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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